創藝看法律╳進港浪製作:Sofia

1. 著作權法第40條第一項規定,共同著作各著作人之應有部分,依共同著作人間之約定定之;無約定者,依各著作人參與創作之程度定之。各著作人參與創作之程度不明時,推定為均等。
2. 如何約定共同著作的權利歸屬並非易事,最好能事先就約定好各自的使用範圍及作品收益後續分配等相關事宜,以免事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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