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要在著作上標示自己的姓名嗎?沒有標示姓名的著作,是否還受到著作權法的保護?該怎麼寫比較妥適呢?

其他
2018-10-30
劉博文律師
2018-10-30
講解

沒有標示作者姓名的著作,一樣可以受到著作權法的保護。這是因為著作權法有關於著作權保護的要件,只要求必須是具有創作性的文學、科學、藝術或其他學術範圍之作品、亦即有一定具體的表達、具有原創性、創作性,而且不是法律規定不予保護的標的就夠了,著作權法並沒有要求著作人一定要在著作上標示姓名。但須要注意的是,如果堅持不在作品上標示作者的姓名,那要怎麼證明這個作品是自己的呢?當有著作權歸屬爭議時,真正的著作人也將失去著作權法第13條推定效果的保護,而且這種不標示著作人姓名的著作,保護期間也比有標示的著作還要短。因此,建議至少還是要在特定處表示著作人的姓名,這樣才能真正保護自己的智慧心血結晶。

實際標示自己的姓名時,可以簡單的簽名或寫上自己的藝名也可以。如果考慮到要加上著作完成的時間,可以參考下列的格式標示,網路上有不少標示著作權的方式,其實均無不可,只要清楚表達:

© 時間 + 著作人的姓名 + 宣稱的權利範圍(例如All Rights Reserved),具體可以寫成:© 2018 Heading Attorney at Law. All Rights Reserved.

如果運用了創用CC授權,可以參考臺灣創用CC計畫網站的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