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自己的創作中致敬他人的作品,例如刻意讓某個橋段或劇情類似,是否侵害著作權?

文學
音樂
戲劇(曲)
舞蹈
2018-09-30
劉博文律師
2018-09-30
講解

著作權法沒有「致敬」這個用語,一般所說的「致敬」也可概分為兩種,一種是指對於原著作的「觀念、思想、概念、原則」加以模仿後應用於自己的著作中,例如《駭客任務》中男主角的武功姿勢經常出現於許多西方搞笑電影,由於此種「觀念、思想、概念、原則」不受著作權法保護,所以此種致敬並無侵害著作權的問題。

但另一種致敬則是對於「表達」的模仿,例如對於日本大阪「固力果」看板上的跑者,模仿其在操場上、穿著的衣服樣式及跑步的姿勢創作出另一幅類似的畫作,此時可能構成「接觸」與「實質相似」,而有抄襲的侵權嫌疑。因此,並不是任何時候都可以「致敬」來合理化可能涉嫌抄襲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