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人請我幫他拍張照,我可以主張著作權嗎?

視覺藝術
2021-03-23
劉博文律師
2021-03-23
講解

依照著作權法規定,著作人於著作完成時享有著作權,所以原則上照片的著作權應歸屬於拍照者所有。不過,經濟部智慧財產局109年5月28日電子郵件1090528b號函釋則認為,如果受路人之託幫忙拍照,是依照路人安排的構圖、光線、人物大小、背景及角度等加以拍攝,那麼拍攝者本質上就只是幫忙按快門的「機器」(路人手足的延伸),所以照片的著作權仍屬路人所有。反之,如果在拍攝過程中,拍攝者有投入自己的創作,自行安排構圖、光線、人物大小、背景及角度等,則仍應以拍攝者為著作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