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3-23
劉博文律師
2021-03-23
講解
在拍攝影片的過程中,佈景掛設的畫作、照片等著作,都有可能入鏡而成為影片的一部分,問題是,如果影片拍攝者沒有事先取得該畫作或照片著作人的授權,是否會構成侵權呢?由於在影片中出現他人作品的方式可能有很多種,所以這個問題必須視個案情節判斷。舉例而言,如果影片中的畫作或攝影作品只是作為佈景的一小部分,或僅是在畫面中一閃而過、稍縱即逝,這種附帶或偶然入鏡的情形,對於著作利用的質與量都十分輕微,有可能被認定為是合理使用,但在此提醒讀者,合理使用的本質畢竟是未經他人同意而使用他人的著作,為了避免爭議,利用人仍應審慎為之,並儘量符合合理使用的相關要件。不過,如果他人的畫作或攝影作品是影片的主題,例如影片內容就是在介紹該畫作,而有許多特寫畫作的鏡頭,或者是使用來作為某幾個重要畫面的素材,又或者將該畫面用來作為宣傳行銷使用等等,則如果沒有取得著作人的授權,就極有可能構成侵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