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7-23
劉博文律師
2021-07-23
講解
不管是戲劇或角色的名稱,還是其他創作者所發想的單詞、短語(short phrases)、口號(slogans),一般多認為因為這些語句實在過於簡短,並不足以彰顯出創作者個人的個性或獨特性,所以無法符合著作權法的「原創性」要件而受到著作權法保護。不過,創作者如果有保護這些短語或口號的需求,還是可以依商標法規定,透過申請商標來排除他人在特定商品或服務上使用這些口號。不過,相較於「著作」是一完成就受到保障,取得商標權仍有一定的成本(註冊費、延展費、代辦費),而且保護的範圍原則上也僅限於申請時所指定的商品或服務類別,這些都是創作者必須加以評估與衡量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