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2021-03-23
劉博文律師
2021-03-23
講解
建築著作雖然受到著作權法的保護,不過著作權法第58條有規定,對於街道、公園、建築物外壁或其他向公眾開放之戶外場所長期展示之美術著作或建築著作,除特定情形外,可以用任何方式利用,因此,如果是以建築物的造型製作成縮小版的模型或鑰匙圈,並不會構成建築著作的侵害,因此也不需要著作權人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