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覺藝術
2021-03-23
劉博文律師
2021-03-23
講解
因為著作權法保護的「著作」必須具有原創性,且有投入一定的智慧心血,因此,單純藉由掃描器機械式地掃描老照片保存,因為不具有創作性所以不受著作權法保護。此外,雖然著作權法設有所謂的「製版權」,保護就無著作財產權或著作財產權已消滅的文字著述或美術著作,以影印、印刷或類似方式重製首次發行,且依法登記之人,但因為老照片屬於攝影著作,所以也無法適用本條。
值得一提的是,如果並非單純機械式地掃瞄,而是有投入一定的智慧創作,例如博物館、美術館針對藏品進行的數位典藏計畫,必須精巧地安排燈光、拍攝角度、焦距等內容,拍攝後可能還要針對影像內容進行微調修正,則該數位典藏的攝影作品即可能成為受著作權法保護的對象,與前述情形不可混為一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