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3-23
劉博文律師
2021-03-23
講解
本問題要區分情形。首先,在一般的授權合約而不涉及委託創作的情況下,如果被授權人未依約給付授權金,就會構成「違約」的行為,此時權利人可以依個別的契約條款,主張終止授權契約,在授權契約終止後,即可禁止利用人繼續利用該著作的行為。但如果是出資委託創作,過去有法院認為出資人是基於委託創作的法律關係或著作權法第12條規定而取得利用權,至於出資人沒有依約付錢,僅是民事上債務不履行之關係,為了避免有這種狀況發生,建議讀者宜諮詢專業律師,透過合約的條件來限制出資人的利用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