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30
劉博文律師
2018-08-30
講解
在我國著作權法的規定下,只要著作人完成著作,即受有著作權法的保護。
但保護有一定的期限,有的國家保護著作權的期限,是從著作完成時起至著作人死亡後70年,在我國則為從著作完成時起至著作人死亡後50年為止(著作權法第30條)。因此如果是超過上述保護期間的歷史名著、文學經典、世界名曲,即成為公共財或公共領域,可以由全體社會共同享用著作的成果。只是實務運作上,有時候難以確定著作人為何,如果著作權人是法人時,期間的算法則改為著作公開後50年;又有時就算著作人是自然人,也難以正確知道該著作人死亡的時間點。因此如果所要引用的是近百年內的歷史名著、文學經典、世界名曲,建議各位藝文工作者還是要審慎求助於專家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