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7-23
劉博文律師
2021-07-23
講解
所謂的「無薪假」,因為涉及勞動契約的變更(員工暫時不用去上班;老闆也暫時不用給員工薪水),因此必須經過勞雇雙方同意才可實施,老闆如果沒有經過員工同意,就片面宣布實施無薪假,並不合法,員工仍可以向老闆請求給付薪水。不過要注意的是,公司如果真的因為疫情影響而發生虧損、業務緊縮、歇業等情況時,得依勞動基準法第11條第1、2款的規定來資遣員工,也非員工之福。因此,疫情期間還是需要勞雇雙方共體時艱,一同度過難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