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3-23
劉博文律師
2021-03-23
講解
創作者在實務上,常面臨到要授權的問題,著作權法第37條將此區分為「專屬授權」與「非專屬授權」二種類型。
在專屬授權的情形,被授權人享有獨占且排他的權利,因此,著作財產權人不可以再把同一個權利授權他人使用,而且即便是自己也不得再行使,如果遇到他人侵害權利時,也必須由被授權人出面主張權利,而不是著作財產權人。
至於非專屬授權的情形,授權的著作財產權人仍可自己或再授權第三人利用,被授權人除非經過授權人同意,否則不得再授權給其他人。